1、提醒谈话和谈话提醒的区别:
2、实施主体不同。提醒谈话的实施主体为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其出处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所以开展提醒谈话的同志必须是该党组织的负责人而不能是其他同志;谈话提醒的实施主体是纪委监委,具体工作中可以是委机关负责同志,可以是相关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可以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亦可以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委托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同志进行,其实施主体相对提醒谈话而言范围更广。
3、适用情况不同。在问题的轻重程度上,提醒谈话是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而谈话提醒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针对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一定意义上可以理解为提醒谈话是“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