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最新通知,2020年的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已经正式确定。这一安排旨在更好地保障广大劳动者和学生的休息权益,同时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具体的放假安排:
1. 元旦:2020年1月1日(周三)放假1天。
2. 春节: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19日(周日)、2月1日(周六)上班。
3.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4. 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周日)、5月9日(周六)上班。
5. 端午节:6月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8日(周日)上班。
6. 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周日)、10月9日(周五)上班。
此次放假安排充分考虑了公众的需求,并通过合理的调休方式,确保了假期的连贯性和工作的有序进行。希望各单位能够严格执行,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与休息时间,共同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请广大民众关注相关通知,合理规划个人行程,确保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假期。